指定類別人士簽發驗配助聽器的建議書
驗配助聽器的建議書須由以下類別人士發出:
- 獲香港醫學專科學院頒授香港醫學專科學院院士(耳鼻喉科)稱銜的醫生;或
- 獲香港醫學專科學院頒授香港醫學專科學院院士(社會醫學)稱銜及亞專科為職業及環境醫學的醫生;或
- 持有本港大學所頒發的聽力學碩士學位或具同等學歷的聽力學家;或
- 擁有由英國聽力技術員協會(British Association of Audiologists)或英國聽力學協會(British Society of Audiology)所認可或頒發的聽力技術員訓練課程(第一及第二部分)證書或具同等資格的聽力技術員;或
- 其他職業性失聰醫事委員會認可的同等資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