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定类别人士签发验配助听器的建议书
验配助听器的建议书须由以下类别人士发出:
- 获香港医学专科学院颁授香港医学专科学院院士(耳鼻喉科)称衔的医生;或
- 获香港医学专科学院颁授香港医学专科学院院士(社会医学)称衔及属职业医学科的医生;或
- 拥有本港大学颁发的听力学硕士学位或具同等学历的听力学家(例如:由英国、美国、澳洲、加拿大或纽西兰等国家的大学所颁发的听力学硕士学位);或
- 持有澳洲的听力学深造文凭的听力学家;或
- 持有英国听力学家协会 / 英国听力学学会认可的机构颁发的听力技术员训练课程(第I部)证书,以及英国听力学家协会 / 英国听力学学会颁发的资格考试(第II部)证书或具同等学历的听力技术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