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请补偿的程序
- 申请人递交有关的文件,以证明曾受雇于高噪音行业
- 申请人填写申请表格提出申请
- 管理局进行职业审查
- 甲、 如申请人符合职业方面的规定,管理局将安排申请人进行听力测验
- 乙、如申请人未能符合职业方面的规定,管理局将拒绝有关的申请;申请人可要求复核或上诉管理局的裁定
- 管理局安排申请人进行听力测验
- 甲、 如申请人符合失聪方面的规定,申请人将获发补偿
- 乙、如申请人未能符合失聪方面的规定,管理局将拒绝有关的申请;申请人可要求复核或上诉管理局的裁定
提出申请
任何欲申请补偿的人士,须-
职业审查
管理局会按申请人提供的联络地址,发信给他现任及以前的雇主、同事或其他机构以核实他填报的受雇资料。若有需要的话,管理局会要求申请人提供进一步的资料。
如管理局裁定申请人符合职业方面的规定,便会安排申请人接受听力测验。
若管理局认为申请人未能符合职业方面的规定,便会发出拒绝申请通知书予申请人,并列明拒绝的理由。
听力测验
在确定申请人符合职业方面的规定后,管理局会安排申请人接受听力测验和医疗检验,以确定其失聪程度及引致失聪的原因。
申请人须按管理局的指示,前往指定的测验中心接受听力测验。若有需要的话,申请人可能会被安排接受多于一次的测验。
在确定申请人符合获得补偿的规定后,管理局便裁定补偿的款额,然后向申请人发出一份补偿裁定证明书,列出他因噪音所致的失聪程度、永久丧失工作能力百分比及应得补偿款额等详情。
假如申请人同意该补偿款额,管理局便会支付补偿予申请人。在申请人收取补偿后,他便会丧失提出反对的权利。
若申请人的听力损失未能达至规定的水平,管理局会发出拒绝申请通知书予申请人,并列明拒绝的理由。
覆核及上诉
申 请人可以在拒绝申请通知书或补偿裁定证明书的日期起计14日内,以书面说明反对的理由,要求管理局覆核其决定。在收到覆核的要求后,管理局须覆核该申请的 决定,然后以书面通知申请人覆核的结果。 假如申请人仍然不满管理局所作覆核的结果,他可以向区域法院提出上诉。上诉必须在管理局就覆核作出裁定后的 6 个月内提出,但区域法院如认为适当,可批准延长提出上诉的期限。
撤回申请
在申请人进行由管理局安排的听力测验和医疗检验之前,申请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撤回其补偿申请;但请注意假如申请人已进行了该等测验或检验,即使申请人要求撤回申请,管理局亦保留可作出任何适合的裁定的权利。